网站地图  
您好,欢迎您访问华东农业网!
  • 市场
  • 政策
  • 产品
  • 企业
 
 
 
 
 
  • 资讯
  • 法规
  • 会讯
  • 供求
  • 互动
 
 
优势产业区
  • 上海市
  • 浙江省
  • 福建省
  • 山东省
  • 江苏省
  • 安徽省
  • 江西省
 
  您当前的位置:华东农业网 > 资讯 > 新闻速递 > 国内要闻
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今年覆盖村卫生室
2012-02-03 作者:    来源:东方网

  东方网消息:卫生部日前发布《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》提出,今年我国将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,推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,鼓励各地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,逐步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实施范围。

  《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》要求,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。完成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2012年版)的制订工作,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。推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。

  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。继续规范基本药物采购,坚持批量采购、量价挂钩、招采合一,重点做好农村和边远地区基本药物配送工作。进一步完善医药企业及药品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。对基本药物中独家品种、紧缺品种以及儿童适宜剂型试行国家统一定价、定点生产。

  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农民受益水平,全国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5%以上,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00元左右。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%左右,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,且不低于6万元。

  普遍开展门诊医疗费用统筹, 逐步提高门诊补偿水平。提高新农合基金统筹层次,探索建立省级统筹的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。以省(区、市)为单位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、终末期肾病、乳腺癌、宫颈癌、重性精神疾病、耐多药肺结核、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,不断提高保障水平。在1/3左右的统筹地区,将肺癌、食道癌、胃癌、结肠癌、直肠癌、慢性粒细胞白血病、急性心肌梗塞、脑梗死、血友病、Ⅰ型糖尿病、甲亢、唇腭裂等12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试点范围。

  强化与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。推进门诊总额预付、住院按病种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改革。探索基本医疗保障管办分开、政事分开的管理运行机制。扩大试点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,探索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,推动形成多重补充医疗保险机制。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基金使用和管理,保障基金安全。

 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。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,落实政府投入政策,推行一般诊疗费制度,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作用。以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为重点,加大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力度,落实绩效工资制度,实行全员聘用制,定编、定岗、不定人,推行院长(中心主任)负责制,加强绩效考核,建立多劳多得、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。

 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,落实根据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多渠道予以补偿的政策,保证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。总结推广地方为乡村医生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做法,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老年乡村医生发放养老补贴。

  确定300个左右人口较多、基础较好的县(市)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。以破除“以药补医”机制为关键环节,以改革补偿机制为切入点,推进县级医院人事、编制、分配、价格、支付制度、监管等综合改革,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,建立起维护公益性、调动积极性、保障可持续的机制。

打印 收藏
◎ 华东农业网版权所有,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。
转载时敬请注明华东农业网网址(http://www.hdagri.gov.cn)及做相应的链接。
  同类推荐
基本药物制度 九亿农民是最直接受益者
安徽:村卫生室年底全覆盖
     
上海市 | 江苏省 | 浙江省 | 山东省 | 安徽省 | 江西省 | 福建省
主办单位: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农林厅 浙江省农业厅 山东省农业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江西省农业厅 福建省农业厅
支持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信息中心      承办单位:上海农业信息有限公司
©华东农业网版权所有,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建议使用分辨率:1024*768